襄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点击量:9574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01招聘数量及条件
为推动全市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改革发展,落实2024年《市教育局工作要点》推进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任务,襄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拟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2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至邮箱
349727732@qq.com。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也可直接到我校办公室报名。地址:襄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襄阳市襄城区复聪路6号)。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就业协议等;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校在面试前对照招聘条件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考试办法
面试
1.组织形式:面试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考官组由5人组成。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择优产生聘用人选。考官打分必须签名,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并对结果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了保证招考人员质量,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75分。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由学校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学校可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在本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的,或者公示结束后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将招聘人员名册、面试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材料(主要包括考官投票汇总表、个体投票或考官个体打分表、打分汇总表)、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料报人社部门复审,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邮 箱:349727732@qq.com
咨询电话:17762765838 陈老师 监督电话:17762765827
文章来源:http://jyj.xiangyang.gov.cn/zwgk/zc/tzgg/sjyjwj/202404/t20240401_35880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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